刑事辩护

侦查阶段
审查起诉阶段
审判阶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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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描述:

甲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,因为年轻义气,帮助一共工作的同事持械斗殴,被公安机关抓获,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甲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。二审中,甲的辩护人发现一审判决在程序和认定事实、适用法律上都存在错误,于是向二审法院提出发回重审或改判的辩护意见,二审法院发回重审。原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,依法改判。

圆满解决:

本案中,存在案件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的情况,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,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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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描述:

甲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拘留,讯问期间,民警乙为了加速破案,不给甲吃饭,并且不许甲睡觉和休息,甲经受不住折磨,承认故意杀人。案卷上交检察院后,发现案卷中甲前后供词不一致,并且有不合理情形出现,怀疑出现刑讯逼供现象,因此移送本院侦查部门审查。

圆满解决:

本案中,乙刑讯逼供甲的行为显然违法,检察院在审查案卷中发现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,可能构成犯罪,因此移动本院侦查部门审查的做法正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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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描述:

甲与乙在朋友家因打牌发生口角,次日甲离开住处回其父母家。乙的朋友来寻找乙时发现乙被害。公安机关经现场调查、讯问甲,并根据乙死亡时间的鉴定意见,认为乙被害时甲始终在犯罪现场,系甲杀害了乙。 针对上述指控,公诉机关提供了甲的供述、乙的父亲等证人证言、鉴定意见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有关查证情况的说明等证据。 被告人甲辩称,其没有杀害乙。其辩护人提出:(1)甲没有杀害乙的犯罪动机。(2)起诉书认定乙的死亡时间与鉴定意见记载的被害人尸斑、角膜、瞳孔等尸体现象明显不符;公诉机关仅依据这一间接证据指控甲犯故意杀人罪,不符合“证据确实、充分”的证明标准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甲杀害乙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指控罪名不能成立,判决甲无罪。宣判后,甲未提出上诉,检察机关未抗诉,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
圆满解决:

本案针对甲杀害乙证据不充分,仅间接证据不能认定乙有罪,法院判决指控罪名不成立,做了无罪宣判。

侦查阶段

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:会见犯罪嫌疑人,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,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咨询,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代理申诉和控告..

审查起诉阶段

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: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、技术型鉴定材料,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调查和收集有管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...

审判阶段

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:在一审、二审过程中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相关资料;在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、调查和收集证据 ,参加法庭审理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...

死刑复核阶段

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: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,调查和收集证据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...

乐和团队

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乐和)是2011年9月经济南市司法局批准的综合性事务所。

乐和办公地点位于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2499号,绿地缤纷城801。交通极为便利

执业8年来乐和服务了数以千计的优质客户,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。新的历史条件下华天秉承敢为人先的气魄,既目标远大又脚踏实地,结合山东省法律服务市场的实际,构建了符合...